1.朱允山的履历
2.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3.干部直播称刁民太多,这个干部为什么口出狂言,后续怎么样了?
4.2022年海南省面向湖南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
5.种润之的人物履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实施2009年省直及市县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
(一)招考对象
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职位另有要求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违反国家生育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依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单位公务员或工作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考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7月20日8:00时至7月28日17:00时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28日17:00时后不再受理报考申请及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在进行注册时务必记住本人用户名、账号、密码,否则不能进入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即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
(三)报名确认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8月20日8:00时至8月28日17:00时期间,登录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海南省公务员招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如遇问题,请与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联系。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国际互联网上查询。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职位加考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2009年9月上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合成:
(1)考试科目为两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或《专业》占40%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科目为三科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40%、《申论》占30%、《专业》占30% 合成笔试综合成绩。
(2)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综合成绩的5%给予加分。
(3)根据共青团海南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工作的通知》(琼团联字[2007]8号)精神,到我省享受中西部政策的11个市县(琼中、五指山、陵水、保亭、白沙、昌江、乐东、东方、临高、定安、屯昌)及三亚的部分贫困乡镇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毕业生,报考上述地区的公务员职位,持共青团海南省委有关证明,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综合成绩和招考职位数,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职位数在10人以上的职位,面试比例为1:2,招考职位数在9人以下的,面试比例为1:3。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由省直招录单位人事部门,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论坛)试成绩。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须向招考单位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职公务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需通过由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实施的体能测评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其他机关(单位)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录用
各招录单位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录用审批时将对拟录用人员的户籍、学历、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考条件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省以下垂直管理行政机关和部分市县乡镇机关实行不确定职位统一招考,录用审批时将按拟录用人员综合分数排名顺序和个人志愿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录用职位,具体办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六、有关说明
(一)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是指截至2009年7月31日,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我省少数民族自治县(市)招考公务员,安排不低于40%比例的职位,专门招考少数民族人员。
(三)18周岁至35周岁是指1991年7月31日至14年7月31日出生。
七、注意事项
(一)有关本次招录公务员的政策问题可咨询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二)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三)拟录用人员在录用审批前必须通过海南省公务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资格考试。取得国家二级以上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认证的其他具有同等效力计算机证书的人员可免考。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务员招考有关情况请登录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hi.lss.gov.cn或上网搜索“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咨询电话:
海南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898-65220911)
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0898-65200852)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323395
附件:1、 海南省省直党群机关2009年招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 海南省法院系统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3、 海南省检察院系统2009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4、 海南省市县党群机关2009年招录(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5、 海南省省直行政机关2009年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6、 海南省省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7、 海南省工商、地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09年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8、 海南省公安机关2009年招考人民警察职位表
9、 海南省监狱劳教单位2009年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10、 海南省市、县机关2009年招考公务员职位表
11、 海南省市、县(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9年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12、 海南省2009年招考公务员咨询电话一览表
13、 海南省2009年省直、市、县(市)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海南省委组织部 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
朱允山的履历
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是省委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院令第652号)和《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备注
党支部书记学院教研岗2哲学(一级学科)、经济学(学科门类)、法学(学科门类)、心理学(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历史学(学科门类)、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三)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能胜任岗位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其他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8年3月1日后出生)。
2.应聘人员获得双学位的以主修学位为准。
3.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四)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六)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七)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取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7月31日18:00(以报名邮箱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期间,如岗位招聘人数满则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登录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下载《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省社会主义学院)考核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与以下材料一起打包发送至邮箱dx65882774@126:
(1)扫描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历届生提供);
(3)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4)2篇科研成果代表作扫描件;
(5)其他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
(6)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报名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
(7)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尚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我校(院)组织人事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其初审结果、考核等相关事项。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对弄虚作或条件不符的,不予受理或取消考核资格。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须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核:
(1)原件;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历届生提供);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具有高级职称者提供);
(4)其他成果佐证材料原件(1-2份);
(三)考核
1.考核时间:根据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2.考核地点: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
3.考核方式:试讲。
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题目:由我校(院)拟定,提前通知参加试讲者。
(2)试讲内容:包括业务能力介绍、试讲、答辩三个环节,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试讲考评:我校(院)成立专家组进行量化打分表决。
(4)试讲分数:总分100分,70分合格。
计分方式为在所有考官评出的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其余考官所评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分数;试讲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试讲成绩和岗位排名当场公布;每个岗位根据本岗位应聘者试讲成绩的先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试讲主要是考评应聘者的专业素质、潜在能力及岗位的适应性。
专家组将从教态、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经专家组评判认定,所有参加试讲人员不适合所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该岗位可暂时空缺。
(四)体检、考察
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考核情况,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我校(院)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院)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
复检选择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并由纪检部门的同志陪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经我校(院)委集体讨论研究后,在我校(院)网上公示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我校(院)将按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及时上报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由我校(院)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核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报送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我校(院)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岗位待遇
(一)纳入我校(院)事业编制,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
(二)按相关规定享受海南省人才引进待遇。
六、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照本方案执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内容、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不得;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核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考核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人事处郑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82774
信息公布:以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为主要平台,公布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有关信息。
纪检监督电话:0898-658843
海南省委党校
2023年2月6日
附件:海南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省社会主义学院)2023年考核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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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19.09——1983.08,华南工学院建筑工程系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学习;
1983.08——1988.04,海南行政区委员会工交基建科科员;
1988.04——1989.01,海南省经济厅固定资产投资处副主任科员;
1989.01——1995.06,海南省经济厅固定资产投资处主任科员;
1995.06——1998.06,海南省厅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1998.06——2000.08,海南省发展厅投资处副处长;
2000.08——2004.01,海南省发展厅经济发展处处长(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员领导干部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4.01——2007.01,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地区经济处处长;
2007.01——2008.03,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2008.03——2008.07,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08.07——2008.11,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11——2010.07,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
2010.08——2010.09,海南省三亚市人民;
2010.09-——2013.10,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党组成员;
2013.10——拟任海南省三亚市委常委。
干部直播称刁民太多,这个干部为什么口出狂言,后续怎么样了?
1、办公室(信访处)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文电运转、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制定厅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负责信访、生育、安全保卫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团委)
按规定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承办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
3、政策法规处
监督本系统人力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人力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起草地方性人力和社会保障法规规章草案;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人力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
4、规划财务处
拟定全省人力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承担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公务员等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国家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下达本厅及厅属单位的各类专项和资金项目的执行和监管工作。
5、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拟定就业规划和年度,以及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琼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技工学拉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6、人力市场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定人力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完善国(境)外人力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我省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定、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拟定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内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7、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接收单位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带家属的工作安排、子女的转学入学问题;组织拟定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全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的选拔工作;完善吸引国(境)内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琼工作或定居政策;完善国(境)内外机构在琼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9、工资处
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承担省级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10、社会保险一处
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以及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办法;拟定养老保险基金、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11、社会保险二处(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统筹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2、社会保险三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担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拟定失业保险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险基金监事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劳动保障监察处
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劳动标准实施工作;完善清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承担其他人力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14、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定全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管辖;指导全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全省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力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拟定完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
16、考试录用处
织起草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市县、各部门实施公务员制度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公务员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省报请省人大任免人员的任免手续,承办省任免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
17、考核奖惩培训处
完善公务员考核奖励和惩戒制度,拟定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荣誉、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省名义奖励的人选,指导和协调奖励工作,初步审核以省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会同有关单位管理劳动模范评选工,作;承办公务员荣誉称号的授予、表彰事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初步审核报请省批准的处分;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省级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022年海南省面向湖南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
后续就是这件事情在网上引起了人民的强烈反应。而这名干部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语言造成了严重的恶劣影响。他在网上公开发出声明,他深刻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广大群众道歉。并且愿意承担组织对他的一切惩罚。
在最近海南省的某个城镇里面,一名人员在接受访的时候,随着记者所问的问题越来越多,他渐渐的失去了耐心。头脑一时发热,在没经过思考的情况下就脱口而出一句因为刁民太多的缘故才做不好这件事情。由于节目当时正在直播,很多百姓都看到了这名干部的所作所为,从而引起了大范围的不满。
这名官员之所以会说出如此嚣张的话语,主要还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明白自己的地位。在他们眼中,他们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不是这些普通百姓能够比拟的。但是他们身为的干部人员。却忘记了自己最应该最本来的身份。他们最应该明白的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着想,而不是将自己凌驾于人民之上。
他必须深刻的反省自己的所作所为,不忘初心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确实是相当困难的。但是为了中国人民的幸福,早日实现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所克服的目标。只有我先为,然后才会为我。
这些基层工作者虽然平时接触的可能都是一些文化知识比较少,理解能力比较低的群众。但是他们更应该有耐心的去向他们解决任何他们能力范围之内的问题,毕竟如果这点小事都做不好,将来他如何去管理一个乡镇,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每一个领导国家的人物都是从基层干起的,这是毫无例外的事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种润之的人物履历
#选调生# 导语2022年海南省面向湖南师范大学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选调生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海南省面向湖南师范大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22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2年8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
(四)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年4月1日后出生)。
(五)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通过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且达到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中央机关和省级含副省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市地>级和县区>级直属机构综合管理类职位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50分)。
(八)满足本次选调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本次选调生:
1.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非全脱产学习的毕业生;
2.已经签订其他地区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
3.已列入其他地区公务员(选调生)体检考察范围,未主动放弃的;
4.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海南省202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1,表格一式三份、A4纸张双面打印),推荐表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12:00前(因疫情防控,交材料的时间和地点请等待通知,但截止时间不变,请各位同学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同时将《海南省2022年度选调生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电子版(2寸JPG格式,50KB以下,以“姓名+号”命名)发送至3183004235@qq。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时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报考人员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资格初审。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推荐条件核实有关材料,提出推荐人员名单,出具推荐意见。
(三)网上报名。通过学校初审并推荐报考海南选调生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于2022年4月18日12:00后登录海南省选调生报名网站(南海先锋网s://.nanhaixf.gov.cn/)进入选调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260×320像素,50~100KB,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等待报名资格复审。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0日18:00。
(四)资格复审。海南省委组织部对学校推荐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五)面试。面试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海南省委组织部按照国考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入围面试人员于5月统一参加海南省选调生面试(具体事宜由海南省委组织部于2022年4月下旬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体检在面试后第二天进行,由海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名额1:1.3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统筹安排,重点了解考察人员在校期间的思想情况、德才表现、学习成绩、本人意愿、考生档案(含个人档案和党员档案)、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选调名额1:1的比例,统筹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南海先锋网(://.nanhaixf.gov.cn)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期取得学位证、学历证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不符合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在2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7月底前统一印发录用通知,8月份办理录用手续,8月底前到岗工作。
四、管理使用
(一)海南省下辖4个地级市和15个省辖县级行政单位,本年度选调工作将提供海南省使用行政编制的各级机关(含参公单位,下同)岗位,但侧重提供市县党政机关岗位。博士毕业生一般安排到省直或地市级机关工作;硕士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地市级或县(市、区)机关工作,特别优秀的可安排到省直机关工作;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机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岗位用全封闭式会议现场同步形式,按照先选岗后分配的方式确定。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县、各单位需求及编制情况提供《海南省2022年度选调生职位表》,考生先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进行选岗(选岗人员需满足所选岗位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再根据选岗情况安排到各用人单位。
(三)在地级市、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录用到岗工作1年(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在省直机关工作的选调生,在录用到岗工作1年(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乡村振兴等工作,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
(四)选调生在海南省党政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5年(含试用期)。
五、政策待遇
(一)对选调生的培养,纳入海南省年轻干部培养总体规划。
(二)省直单位和地市级工作的选调生任职定级后,可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根据人岗相适原则,按职级择优安排挂任相应党政领导班子副职或地方党政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副职。
(三)在县(市、区)工作的选调生,可根据工作需要、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分批安排到省直机关或地级市机关挂职锻炼。
(四)在海南省开展的省直机关或地级市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中,每次拿出一定比例定向招录在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的选调生。
(五)积极推荐选调生参加中央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
六、其他事项
(一)请及时关注学校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入围面试人员可凭票据、、面试成绩单等,由海南省委组织部报销到海口参加面试的一次单程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费用。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期间三天的食宿,由海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免费提供。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报考人员提供虚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联系电话:0898-65323725(办公)、0898-65327217(传真)。
附件: 海南省202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表
19.09——1981.08,湖南省郴州商业学校物价专业学习
1981.08——1988.12,湖南省郴州地区医药公司干部(其间:1983.09—1986.07在湖南电大郴州分校商业企业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88.12——1990.03,湖南省郴州地区体改委干部
1990.03——1995.05,湖南省郴州地区体改委副科研究员(其间:1992.09—1994.07在湖南省委党校党政干部研究班本科学习)
1995.05——1995.10,湖南省郴州地区体改委科长
1995.10——1998.07,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综合调研处主任科员(1995.09—19.06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专门史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8.07——2000.08,海南省法制局、省体改办综合调研处副处长
2000.08——2003.09,海南省办公厅信访局办信综合处处长
2003.09——2005.01,海南省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05.01——2008.05,海南省研究室副主任(其间:2006.04—2006.09在财政部条法司挂职锻炼任副司长)
2008.05——2012.06,海南省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2.06拟任海南省跨海工程筹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