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费用如何报销?

2.旅游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3.差额计算营业税

旅游景点门票可以税前扣除吗多少钱_景区门票交税

旅游景点的只能在旅游公司作成本,其他单位应该是只有从职工工资、工会经费、教育经费中列啦。

必须是有代码、税务局监制章和景点的财务章,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不可以税前扣除的。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费用如何报销?

问:企业组织员工旅游或集体活动,只能取得公园的门票,公园不会另外开具。企业取得公园门票能否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 答:一、税务机关监制的公园门票属于合法有效票据 公园门票虽然不像一般的,但公园门票一般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有套印监制章,或者监制批准文号。这类门票属于的范畴,可以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相关支出可以按规定在所得税前列支。 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开具或取得的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为不符合规定的。 二、相关支出作为费在税前扣除 公司取得公园门票,一般是因为组织员工旅游,或其他集体活动,相关支出属于费支出,应计入费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根据国税函[2009]3 号文第三条规定,职工费包括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

旅游业营业税的计算方法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项“关于职工费扣除问题”的规定,单位组织职工出去旅游的费用不属于职工费的范畴。若以工会名义组织本企业职工旅游,发生的旅游费用应使用企业拨缴给工会的工会经费支付,而不能直接在税前扣除。否则应计入工资总额,需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承担的费用应该包括车费、住宿费、餐饮费之类的都有原始的,根据这个报销,然后看公司旅游的目的是什么,是用于奖励销售,还是节日旅游,一般进管理费用。如果是先支钱再报销,就先做暂借款,然后按报销程序走。

差额计算营业税

关于l旅游业营业税计算方法。\x0d\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旅游业营业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x0d\  这里的营业额系《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营业额,税率5%。\x0d\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x0d\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x0d\  2.扣除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扣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x0d\  如,某旅行社2012年4月份接待一旅游团队40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包括价外费用)80000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20000元、餐费13000元、交通费10000元、旅游景点门票24000元、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6000元。其中,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x0d\  应纳营业税额=80000-20000-(13000-3000)-10000-24000-6000×5%\x0d\  =10000×5%\x0d\  =500(元)\x0d\  注意:餐费开支有3000元系盖有饭店财务章的普通收据,不是合法的,计算应纳税营业额时,不得在税前扣除。

一、关于旅行社纳税的规定。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以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扣除范围: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需要注意的是,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只限于旅行社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部分的费用,旅行社自身发生的费用不能扣除,并且如果旅行社用自己的车接送旅客、为旅客买保险、发给旅客帽子等旅行用品的支出,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2.扣除凭证:纳税人取得的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院税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得扣除。符合有关规定的凭证是指:(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为合法有效凭证;(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旅行社要注意,只有取得上述合法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二、开具的金额与应纳税营业额允许不一致,这是税法规定的。1、开具的金额大于应纳税营业额;2、开具的金额小于应纳税营业额;3、开具的金额等于应纳税营业额。对于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旅行社来讲,则属于“开具的金额大于应纳税营业额”的这种情况。所以旅行社可以开具10000元的,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可按7000元营业额申报,税务部门是允许的。至于现在税务部门取以票管税的征管措施,主要是针对账目不健全的个体经营户,旅行社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账目应该是健全的。所以,对于差额征税的旅行社等,额与计税营业额不一致很正常。当然旅行社与税务部门要多沟通、多协调,应该没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