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酒店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安监局要的那种,最好是全套内容,求问候、求邮件、求解释,谢谢
2.安全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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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中常常会涉及顾客利益和酒店利益、顾客要求和检查责任、顾客感受和一线反馈之间的矛盾。青岛海景花园大酒店的管理实践证明,正确处理这些矛盾,有益于提升酒店的品牌和效益。 顾客利益和酒店利益之间的矛盾 酒店通过硬件和服务获取利润,以维持生存和发展;顾客花钱买方便、买享受,以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满足。这两个方面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从而形成矛盾。海景花园大酒店在多年经营中,始终坚持把顾客利益摆在第一位,认为先有顾客利益而后才有酒店利益。只有最大限度地满足客人需求,达到顾客满意最大化,使客人感到物有所值、物超所值,新客户不断增加,老客户持续消费,酒店才能财源不断。如果处处把酒店利益放在第一位,单纯追求利润,只顾眼前利益,打小算盘,怎么赚钱怎么干,设法使顾客多花钱,势必会忽视和减少对客人的细节服务、亲情服务,就会滋生短斤少两、以冒真、以次充好、欺客宰客、拒绝客人的开口需求、拒绝帮助顾客、无视客人抱怨时的利益要求等问题,生意必然会越做越死。在很多情况下,海景花园大酒店牺牲一点酒店的眼前利益,多为顾客着想,是为了表达海景花园大酒店的真诚,让顾客感觉物有所值甚至物超所值,让顾客喜欢海景、信任海景、依赖海景。这样,海景花园大酒店的品牌才会越叫越响,生意才会越做越红火,酒店持续发展,也就获得了长远利益。如果因为海景花园大酒店的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使客人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产生了抱怨,海景花园大酒店应该做好升值服务或给予补偿,不要考虑是否还有利润可图,应考虑的是不惜一切代价让客人满意。 顾客要求和检查责任之间的矛盾 海景花园大酒店每个员工都是代替顾客发表意见或担任工作的顾客代表,代表的务实精神表现在“一切从顾客的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反映和满足顾客的要求”。检查者也是一样,必须从满足顾客要求的总原则出发,履行自己的检查责任,这样才能做到顾客要求和检查责任相统一。由于海景花园大酒店的文化是以顾客为导向的文化,所以,海景花园大酒店的决策、制度、规范、标准等都服从于顾客的消费要求和利益。如果在消费过程中客人的一些具体要求与海景花园大酒店的规定、标准出现矛盾,应尽最大可能满足顾客的要求。无论一线还是二线,在工作和服务中均以此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一切对顾客的要求负责。检查机制是海景花园大酒店的重要机制之一。干工作必须有检查,而且必须是负责任的检查。客用设备、设施、物品等是否能够安全正常使用,一线人员服务是否到位,承诺客人的事情是否能够跟踪催办,客人的意见和投诉能否及时反馈,二线的工程、总务、供等部门是否能够履行保障职责等,这些不检查就无法与正确的标准作出对比和判断。以海景花园大酒店为例,其检查机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顾客标准。设备安全好用、干净美观,客人感受是舒适的,这就是顾客标准。二是责任心。无论一线还是二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从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感受出发,切实负起检查责任,不能有丝毫马虎,对顾客不满意的问题,应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整改。把握住这两点,就能把检查的起点提到一个新的高度。顾客要求和检查责任的不统一,会让一些人认为检查是对自己或自己所负责的部门过不去。有的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一些,年龄大一些,职务高一些,就摆老资格,对检查人员耍态度,甚至拒绝检查,致使一些年轻的检查人员畏首畏尾,不敢理直气壮地进行检查。为了满足顾客的要求,酒店必须坚决支持每一个检查者履行检查职责。顾客感受和一线反馈之间的矛盾 顾客的感受,就是他们的消费体验,就是对海景花园大酒店的服务质量和水平直接而具体的评价。顾客的赞誉、批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等,都是他们实际感受的表达,但顾客的感受与酒店对服务的自我感觉也往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就是矛盾。海景花园大酒店要求,一线反馈信息必须立足于尊重顾客的感受,如实反映顾客的感受,要求顾客感受和一线反馈相统一。一线要做到这个统一,必须相信客人的感受是真实的,相信客人所讲的都是对的,客人的要求都是合理的,客人的感受就是自己的感受。尤其是对顾客的意见、抱怨和投诉,如果怀疑甚至否定顾客感受的真实性,那么必然会出现无视顾客意见、抱怨和投诉的严重问题,造成反馈不及时,或者反馈的信息失真,使酒店无法针对客人的不良感受取对策,把不满意的客人转化为满意的客人。在一线反馈的信息与顾客感受有出入、顾客不满意的情况下,上级管理人员应主动出面了解情况,在充分尊重顾客感受,理解顾客感受的大前提下,满足顾客的心理需求和利益诉求。 阅读更多相关知识,返回 酒店管理知识 栏目列表
求酒店行业安全生产制度,安监局要的那种,最好是全套内容,求问候、求邮件、求解释,谢谢
您好,51安居为您服务。
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具体法律法规,
其中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42/T411-2007规则如下(内容很长,如果亲要了解具体灭火器、消防栓等具体配置问题,可向当地公安部门或者消防局咨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机构和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及奖励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客房数>50间宾馆饭店。其他宾馆饭店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和验收规范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宾馆饭店
独立建造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住宿场所,按不同习惯它也被称为宾馆、饭店、酒店、旅馆、度村、招待所等。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 消防机构和人员
4.1 宾馆饭店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2 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 消防安全职责
5.1 一般规定
5.1.1 宾馆饭店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简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1.2 宾馆饭店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
5.1.3 宾馆饭店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之中,经常检查,定期考评并自觉接受各级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5.1.4 客房数为50间以上的宾馆饭店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例会,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1.5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
5.1.4.1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5.1.4.2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5.1.4.3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场所,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5.1.6 宾馆饭店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
5.2 消防安全责任人
宾馆饭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
b) 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d)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负责筹措火灾隐患整改资金;
e)批准建立义务消防组织,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3 消防安全管理人
5.3.1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饭店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一般为分管安全的副职)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和消防工作业务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组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技能培训和预案演练;
f)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至少每半年向消防安全责任人专题报告一次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 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其他宾馆饭店,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宾馆饭店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5.4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a) 掌握消防法律法规,了解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b) 提请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提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建议;
c) 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教职员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有关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公安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履行下列职责:
a)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逐级上报;
c)核实、确认报警信息,及时排除误报和一般故障;
d)发生火灾时,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时报警和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e)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系统运行等记录。
5.6 义务消防队员
义务消防队员应从员工中以不低于20%的比例确定,并履行如下职责:
a)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消防组织中的职责分工;
b)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c)做好本部门、本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d)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5.7 员工
员工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现场员工应当及时报警、组织引导宾客疏散、扑救火灾。
6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一般规定
宾馆饭店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宾馆饭店的需要。
6.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6.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等要点。
6.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2.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2.5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2.6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2.7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6.2.8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2.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预案制定和修订、责任部门、组织分工、演练频次、范围、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要点。
6.2.10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办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6.2.11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6.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应根据宾馆饭店实际情况,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a)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包括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消防电梯等);
b)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c)电气线路安装操作规程;
d)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e)燃油、燃气设备及压力容器使用操作规程;
f)电焊、气焊操作规程;
g) 其它有关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 场所设置
7.1 宾馆饭店建筑的建筑结构、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的具体规定。
7.2. 宾馆饭店内的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和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厅)、网吧等歌舞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应当符合GB50016和GB50045的规定。
7.3 安全疏散
7.3.1 安全出口
7.3.1.1公共建筑的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2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a)位于二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的面积不超过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0.9m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内由最远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5m,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0m时,可设一个门。
b)单层建筑的面积不超过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c)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第二层和第三层人数之和不超过100人时,可设1个疏散楼梯。
7.3.1.2 宾馆饭店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7.3.1.3疏散用的门不应使用侧拉门、转门、吊装门和卷帘门,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应当用消防安全推闩、门禁系统等先进的安全疏散设施。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疏散用门必须用安全控制和报警逃生门锁等可靠的技术措施,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紧靠门口1.4米内不应设置踏步。
7.3.2 疏散宽度
7.3.2.1 宾馆饭店建筑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度应根据GB500l6、GB50045规定的有关疏散宽度指标和实际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
7.3.2.2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1m;高层民用建筑的宾馆饭店,其走道和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4m。
7.3.2.3 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固定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7.3.3 疏散楼梯间
7.3.3.1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a) 旅馆;
b) 设有歌舞放映游艺场所且超过2层的地上建筑;
c) 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或高层民用建筑裙房;
d) 超过5层的其他公共建筑。
7.3.3.2 下列宾馆饭店建筑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a)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或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b) 底层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建筑;
c) 其他应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建筑。
7.3.3.3 高层民用建筑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用双向弹簧门。
7.3.3.4 地下、半地下室与地上层不应共用楼梯间,当必须共用楼梯间时,应在首层与地下或半地下层的出入口处,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隔开,并应有明显标志。
7.3.3.5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
7.3.4 火灾应急照明
7.3.4.1 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有火灾应急照明:
a)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
b) 设有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
c) 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消防控制室、自备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7.3.4.2 火灾应急照明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火灾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面或顶棚上,地上部位应急照明的照度不应低于1Lx,楼梯间及地下部位不应低于5Lx;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房间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b) 火灾应急照明灯应设玻璃或其它非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c) 火灾应急照明灯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d) 正常电源断电后,火灾应急照明电源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7.3.5 疏散指示标志
7.3.5.1 宾馆饭店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a)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的正上方;
b) 疏散走道。
7.3.5.2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 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最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在两个疏散出口、安全出口之间应设置带双向箭头的诱导标志,疏散通道拐弯处、“丁”字型、“十”字型路口处应增设疏散指示标志;
b) 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
c) 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走道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
d)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e) 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
7.4 建筑内部装修
7.4.1 宾馆饭店的建筑内部装修应当符合GB50222、GB50354的要求。
7.4.2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设计所需的净宽度和数量,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7.4.3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材料应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4.4 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用不燃材料。
7.4.5 当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浴室、游艺厅、网吧等歌舞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装修的顶棚、墙面材料应用不燃材料,其他部位应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4.6 宾馆饭店建筑地下部分的办公室、客房、公共活动用房等,其顶棚材料应用不燃材料装修,其它部位应用难燃性以上的材料装修。
7.5 建筑消防设施
7.5.1 消火栓
7.5.1.1 宾馆饭店应按照GB50016、GB50045、GB50098规范中的有关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用水。
7.5.1.2 室外消火栓布置间距不应大于120m,距路边距离不应大于2 m,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
7.5.1.3 下列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a) 超过5层或体积≥5000m3的建筑;
b) 高层民用建筑。
7.5.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5.2.1 下列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3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和可燃物品库房。
7.5.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中的有关要求。
7.5.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5.3.1 下列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 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单层、多层建筑;
b) 设在—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宾馆饭店,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宾馆饭店。
7.5.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6中的有关要求。
7.5.4 防排烟系统
7.5.4.1 下列建筑应设置防排烟系统:
a)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及其裙房内的宾馆饭店;
b) 地下建筑。
7.5.4.2 不应设置影响宾馆饭店自然排烟的室内外广告牌等。
7.5.4.3 不超过6m净高的宾馆饭店应划分500m2的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应设有排烟口,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7.5.4.4 防排烟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7.5.5 灭火器
7.5.5.1 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中的有关要求。
7.5.5.2 灭火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扑救A类(固体)火灾应选用水型、泡沫、ABC干粉灭火器;
b) 扑救B类(液体)火灾应选用干粉(BC或ABC,下同)、泡沫、二氧化碳型灭火器,扑救极性溶剂B类火灾不得选用化学泡沫灭火器;
c) 扑救C类(气体)火灾应选用干粉、二氧化碳型灭火器;
d) 扑救带电火灾应选用二氧化碳、干粉型灭火器;
e) 扑救A、B、C类火灾和带电火灾应选用ABC干粉。
7.5.5.3 一个灭火器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
7.5.5.4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7.5.6 其它消防设施
宾馆饭店还应设置的其它消防设施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等规范的有关要求。
安全保证书
饭店安全生产规定释解
来源:综合与安全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释解] 本条是关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的规定。
一、立法目的
(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而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和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生产经营活动是人类社会创造财富的基本活动。有生产经营活动就必然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随着全市星级饭店的不断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广,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生产事故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构成威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督管理,因此,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作出强制性的规定。
(二)提高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星级饭店是进行政治、商务、社交、食宿、的主要场所,具有高层建筑多、地下设施多、电气设备多、人员聚集多、可燃材料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济损失大、人员伤亡大、救援难度大、社会影响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越来越重要。因此,星级饭店在建设和改造过程中,要不断补充安全设备设施,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以达到保障安全的目的。
(三)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如何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是人类活动永恒的主题。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安全隐患不可避免地存在,但可以通过提高防范意识,加强科学管理,投入必要的物质保障,以及在发生事故后取及时有效的救助措施,来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本规《定正》是基于这个目的,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救援等方面 作出 了强制性规定。
二、立法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是本《规定》立法的依据。
(二)我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星级饭店700家,由于星级不同、企业性质不同、管理模式不同,安全生产水平也不同。在《规定》起草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分析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应当统一标准,通过完善制度和规范管理,解决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规定》立足于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强调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事故隐患的治理,建立确保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可操作性。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星级饭店是指一星级以上的宾馆、饭店、度村等经营单位。
[释解] 本条是关于适用范围的规定。
一、是本市行政区域内星级饭店(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的安全生产,都适用本《规定》。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理》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是关于安全生产的专门性法律规范,这些法律、法规星级饭店也要遵守。
三、对星级饭店的含义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包括所有取得星级称号的宾馆、饭店、度村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方针的规定。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星级饭店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率、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率、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要统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安全生产的管理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要靠企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完成的。
一、“安全第一”体现的是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本《规定》所包含的安全生产条件、要求、处罚等条款,都是围绕着安全优先的原则制定的。
二、“预防为主”就是强调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工作不是走过场,不是“亡羊补牢”,而是要防患于未然。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做好工作,将生产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综合治理”就是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不是某个人、某个岗位、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星级饭店全体员工的事情。每个从业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识,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任何时候都不能违章作业,对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应当拒绝执行。大量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安全工作要长抓不懈,防微杜渐,要从点滴做起,细之又细,不能存在侥幸心理。
第四条 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行业协会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释解] 本条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体制的规定。
一、市和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所辖区域的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主要包括检查星级饭店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等。
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实施专项监督管理
消防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制定分管领域的监管方案、措施,拟定本行业领域的规章、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处理,开展应急救援,单独或者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依照专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安监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其他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研究和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出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重大问题的措施,当好的参谋和助手,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行业协会协助有关部门指导会员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提供相关服务。
第五条 星级饭店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释解] 本条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责的规定。
一、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在本单位对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指挥权、决策权的人。即法定代表人或者受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人。
二、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承担的责任
鉴于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其必须承担对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责任。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的法律保障,也是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第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释解] 本条是确保安全生产基本义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星级饭店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星级饭店经营特点,具体规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具体负责人员的规章制度。
二、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三)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五)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特种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星级饭店还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是:
(一)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
(二)在经营场所配备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三)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四)有关负责人能够熟练使用应急广播和指挥系统,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
(五)从业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了解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以及本岗位的应急救援职责;
(六)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员不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
以上条件,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应当达到的基本条件。
第七条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释解] 本条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规定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星级饭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的助手,是星级饭店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星级饭店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也可以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或技术服务。应当说明的是,星级饭店委托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后,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星级饭店承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既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也包括星级饭店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既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指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为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星级饭店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
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是指饭店以外的,具有相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技术,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接受星级饭店的委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八条 星级饭店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
[释解] 本条是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
制定本条的目的是为了从制度上保证每个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具有在本职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操作的知识和能力。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是星级饭店的法定义务,也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必然要求,更是关系到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大事。
禁止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负责的重要体现。
星级饭店必须重视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教育和培训效果,不能搞形式,走过场。为了便于监督检查,本条规定“星级饭店应当对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记录,记录至少保存2年。”以备检查。
第九条 星级饭店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释解] 本条是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其作业的场所、操作的设备、操作内容具有较大的危险性,容易发生伤亡事故,或者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以及周围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电梯工、锅炉工、制冷操作等人员。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一般潜在危险性较大,而且也容易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威胁。因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并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所做的规定。
安全生产例会是指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定期召开的会议。星级饭店要形成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的机制,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形式,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认真组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检查验收,将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星级饭店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第十一条 星级饭店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本单位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设施,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并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释解] 本条强调了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是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
事故隐患是指星级饭店在生产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种自然或者人为因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以往的经验教训,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部位,利用现有条件和科学手段加以控制和预防。
星级饭店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分析和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找出容易发生事故的领域和环节,取有效的监控措施,达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星级饭店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者事故隐患指定专人负责消除;难以及时消除的,应当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以免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 星级饭店应当每2小时至少对营业区域进行1次安全巡查。巡查应当做好记录。
[释解] 本条确立了安全巡查制度。
为了明确巡视检查的责任,增强星级饭店巡查人员的责任心,促使其认真按照要求进行巡视检查,不留死角。这里明确了做好记录的规定。巡视检查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巡视时间、地点、部位、状况,是否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情况等。
第十三条 星级饭店的变配电室总额定容量在630千伏安以上且电压等级为10千伏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应当做好记录。
变配电室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和杂物。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值班的规定。
本条是依据《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3.1.3之要求而制定的。
630千伏安是指变配电室的变压器容量。10千伏是指高压电用户,即有高压配电室的饭店,进户电压为10千伏。
变配电室是星级饭店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害部位之一,设置专人值班就是要时刻保持变配电室的正常运行,随时对电力系统进行监控,确保安全生产。
值班电工应当按照规定对运行设备进行巡视,做好运行记录、值班记录、正确填写和使用倒闸操作票,严格执行配电室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变配电室内禁止设床铺,不准堆放或者存放杂物(含电工维修用备品、备件,不含变配电室必备绝缘用具)。
第十四条 变配电室应当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作业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并在明显位置设置变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
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应当设置防水设施和挡鼠板。
[释解] 本条是对变配电 室配备设备要求所作的规定。
配备用电设备和配电线路平面分布图等安全技术资料,是设备检修、事故处理、更新改造的重要技术依据,也是电工人员熟悉掌握本单位配电系统情况,设备分布情况的重要资料。
变配电室的电工应当正确穿戴、使用饭店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对变配电室的高压绝缘用具(高压验电器、闸杆、接地棒、高压绝缘靴、高压绝缘手套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挪做他用并定期做耐压试验,这样才能有效的保证电工的人身安全。
在明显位置设置配电系统操作模拟图板,可以直观的使值班电工掌握饭店电器系统的运行状态,模拟图板与实际运行方式相符。
水和老鼠是安全用电的天敌,水的渗漏及老鼠的啃咬致使电缆线绝缘破损,造成局部或者大面积停电事故不胜枚举。因此,对变配电室的门、窗、电缆沟设置防水设施是十分必要的,在变配电室直通室外的门设置挡鼠板,电缆沟定期投放鼠药更是不可忽视的。
第十五条 星级饭店设置的电源线路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临时用电线路应当取有效防护措施;电气设备应当安装漏电和过载保护装置。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用电所作的规定。
电是饭店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动力源,一旦发生故障,将严重影响正常经营秩序。然而,每年因为用电不当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电气设备、配电线路故障引发事故是星级饭店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之一,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设备老化、使用不当、线路短路、超负荷、接触电阻过大和电火花等。为减少用电事故的发生,正确有效的利用电能,加强用电单位电气设备的安全、安装和运行管理工作,有关电力部门制定了《电气规程》,对用电单位起到了规范、指导作用。因此,本《规定》对星级饭店电源线路设置方面做出规定。
星级饭店经常为促销或者经营需要举办各种活动,或者因设备设施维修,局部装修改造而拉接临时用电线路,为保证临时用电线路的安全,拉接临时线路前必须到饭店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申请,经批准后,由专业电工进行临时线路的安装和拆除。临时线必须使用双重绝缘的橡胶护套线或者塑料护套线,穿越地面应当取防止踩踏和碾压的防护措施,临时线电源则应当有漏电保护装置。
星级饭店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可以有效的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漏电保护装置每月最少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漏电保护装置失灵应当立即更新,严禁检修后重复使用。
加装过载保护装置,是有效防止发生电气火灾的重要手段,有了与线路相匹配的过载保护装置,一旦线路通过的电流超过允许通过的安全电流,过载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避免了因电线或者电器设备过电流严重升温而导致的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六条 星级饭店应当保证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
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得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出口设立所作的规定。
无数血的教训证明,安全出口的堵塞,存在着潜在的危机,一旦发生紧急情况,会引发更大的灾难。因此,本《规定》对安全出口的畅通做出了明确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是根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人们的心理状态而制定的。
正常情况下的安全疏散方向,都是沿着疏散通道向建筑物以外疏散,安全门和安全出口是疏散人群汇集撤出的地方,如果安全门用向内开启或者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等,无疑是不能保证安全疏散的。
在疏散过程中,人员较多时往往不会顾及脚下是否有障碍物,如果出了门就是踏步(台阶),很容易使人踏空摔倒,容易引发踩踏事故。因此规定了“门内和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置踏步”这一条款。
第十七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疏散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释解] 本条是对安全疏散所作的规定。
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安全门的数目、安全疏散距离的长度、安全门和疏散通道的宽度都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这些规定是通过血的教训和科学计算而制定的。所以,星级饭店安全出口的数目必须根据其规模、使用功能、接待能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而确定。
这些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包括:《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十八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 处应当 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照明时,指引疏散位置和疏散方向。
指示标志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
[释解] 本条是对疏散指示标志设置的规定
一些星级饭店的疏散通道转弯处较多,如果发生意外情况引起断电后,一般人很难正确判断疏散方向,这里明确了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当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往往还会伴随着停电,这就会给应急疏散带来困难。因此规定了指示标志能够在断电且无自然光时仍能发出光亮,指引疏散位置和方向。
将安全指示标志设置在出口的顶部,便于人们观察和记住。根据热气、浓烟上升的原理,《规定》将指示标志设置在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就是要在事故的情况下,正确引导疏散。
在光线不足的紧急情况下,如果指示标志之间距离过长,就会误导人们的疏散方向,延缓人员疏散,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因此规定指示标志间距大于10米 。
第十九条 营业区域内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重点部位应当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灯的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其地面最低照度不得低于0.5勒克斯。
[释解] 本条规定是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9.2.6而制定的。
重点部位是指在星级饭店在经营活动中起着重要或者主要作用的部位。如:变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厨房操作间等
星级饭店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用电照明方面就要受到影响,势必会直接影响人员疏散和救援,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对重点部位和特殊区域的应急照明设施的安装、使用时间、灯光照度均做了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星级饭店应当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指示图;在客房内设置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或者资料。
营业区域内落地式的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应当明显,保持完好,便于公众识别。
[释解] 本条结合星级饭店特点,对逃生疏散图、安全警示标志等做了规定。
星级饭店是人员密集场所,除从业人员外,其他人员对场所内的情况及应急措施不了解,通过在客房、会议室等经营场所设置中英文对照的逃生疏散图,提示和引导人员疏散;在客房内设置宾客安全须知、请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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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分负责人应按酒店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规范保安部各位员工。杜尽无组织、无纪律情况发生。
12、保安部员工若因维护酒店利益而身体遭到伤害,则酒店负责相干的一切医疗用度,直到身体恢复且正常上岗为止。致残或死亡则按国家规定处理。
13、部分负责人为本部分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负主要责任。
15、若一年内责任范围内无责任事故发生,酒店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嘉奖。
1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安全保证书 篇2太仓市科教新城区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目标预控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以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工程概况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
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 安 全 员: 证号: 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30日前填写现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科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3、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
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5、施工单位做好职工“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10、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
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先产权登记、安装前进行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拆除前拆卸告知、办理注销登记
16、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严禁辖区内的建筑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到天镜湖游泳。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五、其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2、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各方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如实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予以积极
安全保证书 篇3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城市文明交
通“三让”规定,不争道抢行、不闯红灯、不违反标志、标线。
二、严格遵守集团人车联检、“一册三证两卡”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等管理规定,保证所驾驶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完好,按规定配备安全锤、灭火
器、安全带和发动机高温自动灭火装置。
三、严格遵守交通部“超长途连续运行的卧铺客车凌晨2点至5点临时停车
休息”规定;严格执行始发站及途中站点“三品”检查,杜绝三品上车。
四、严格做到:严禁超员超限、严禁超速行驶、严禁疲劳驾驶、严禁带病车
上路、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上客、严禁危险品上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
章操作。
五、提醒旅客:正确佩带安全带、车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危险品乘车。
六、按时参加驾驶人安全会议和教育培训,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严格遵守集
团各项安全活动要求。
七、确保车辆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
处置、及时施救,及时妥善疏散旅客。
八、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保障企
业安全生产。
我保证做到以上几点,如有违反自愿停车整顿,接受相关部门、交运集团及
所属单位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经济赔偿、解除合同等),并由本人承
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车 号:
所属单位:(章) 车 主:
驾驶员 :
20xx年 月 日
1
安全保证书 篇4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自愿签订并遵守以下承诺:
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厂级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制定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对新员工进行车间安全教育。
(4)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及时听取和纳员工提出的正确建议。
(5)组织全车间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备、安全装置、消防、防护器材等处于完好状态。
(6)落实厂安委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6)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加强对工人劳动保护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教育职工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7)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和厂长批准后执行。
(8)组织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支持车间安全员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
千人死亡率为0;
千人重伤率为0;
千人轻伤率为0;
职业病发病率为0;
重大设备事故为0;
重大火灾及其他事故为0。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 诺 人(签字): 工种: 职务 所属部门:
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安全保证书 篇51. 上岗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女同志要将头发盘起,禁止带病或酒后上岗。
2.上岗人员应熟悉该部分设备的工作原理、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及运行参数。
3.填料层及喷嘴因水垢、淤渣导致堵塞时,须确认拉闸停电挂牌后方可进行清除作业。
4.冷却塔出口冷却水温度超过50℃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并进行处理。
5.冷却塔冷水槽内的水在每运转2个月或停窑检修时进行彻底更换,并对槽内进行清扫,以防止冷却塔的长期运转使冷却水浓缩从而防止冷却塔内部和设备冷却部位的腐蚀及水垢的形成。
6.风扇在运转前须仔细检查冷却塔内部及风扇叶片上有无异物并在用手可灵活盘动叶片的情况下(特别在风扇检修后及下雪后),如存在上述情况需予以清除,并确认润滑油位在正常油位之上后方可起动。风扇在运转过程中禁止人员进入冷却塔内部。
7 运行过程中发现减速机或电动机出现异常振动或异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在试运转无异常情况后方可进入正常运转。
8.运转过程中发现油位异常低下、油位计及配管漏油、油位非正常下降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
9.冷却水泵在起动前应确认冷水槽内水位、进、出口各阀门的开闭状态,并打开水泵上部排气孔进行排气,以上顺序完成后方可起动。
10.冷却水泵在运行过程中对前后轴盘根部水泄漏情况、机组振动、出口压力予以严密监视,出现异常时应与各专业人员联系停机(单机运转时可切换运行)进行检查处理;
11.冬季水泵停运时,应关闭水泵进、出口阀门,打开水泵上部排泄口放水。
安全保证书 篇6根据我矿20xx年生产任务指标,为切实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全力协调好矿属部门及各区日常生产任务,确保矿井安全健康发展,本部门特自愿签订以下承诺,并认真履行。
1、严格认真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思想意识,遵照安全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程、制度在本部门认真执行,认真做好先安全后生产工作。
2、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定,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指挥、协调安全生产工作。
3、在专业领导的指挥下,全力搞好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工作,切实抓好机电现场管理,严格认真运行安全健康管控体系,全面排除矿井危险源,杜绝隐患蔓延,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监察管理矿井各大系统建立及改造工作,确保矿井各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消除系统安全隐患,保证矿井生产安全顺利进展。
5、全力协调专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矿井生产设备使用及调剂工作,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管理主要生产设备安全调试工作,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基。
6、当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措施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及部门,立即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事后认真分析汇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杜绝事故隐患发生。
7、杜绝违章指挥,不违反劳动纪律,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严查岗位日常行为规范,做好专业管理工作。
8、全面运行实施“安全健康管控体系”,认真做好本专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详细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9、认真按照本专业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实施,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等工作,组织好每月三次的现场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组织参与本专业工作进行事前安全风险评估,认真分析潜在风险,制定整改措施,发现高或较高风险立即制定改进措施。
10、承诺日期: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负责人:XX
20xx年X月XX日
矿负责人:XX
20xx年X月XX日
机电科
二〇XX年一月
安全保证书 篇7为保证我本人在中考期间正常发挥水平,取得优异成绩,平安顺利地参加完毕业考试。特向学校、家长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领会学校领导、老师的安全教育和各项纪律要求,做到“事事首先讲安全,一切行动听指挥”。
2、乘车:(1)服从学校带队教干教师的管理。去返乘坐同一辆车,统一在学校乘车到考点,考试结束再统一在考点乘车返回到学校。(2)服从带队老师指挥,做文明乘客,有序上下和落座,乘车时不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做车辆管理人员不让做的事情,不允许中途上下车。(3)保管好自己的行李和物品。(4)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联系带队老师协调处理,不擅做主张。
3、食宿:(1)统一服从带队老师安排,在考点学校就餐、休息。
(2)考生不准去买霉烂、变质、腐蚀食品,以免中毒;不准接受陌生人赠送的食品。
(3)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场所。
4、考试: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考生守则内容,仔细检查考试所有用品和注意事项,诚信应考,坚决不做违反中考纪律的事,要轻轻松松进考场,认认真真答试卷。
5、遵守考点学校纪律要求,爱护考点学校一切公物。
6、文明交往。严禁打架斗殴,防止与陌生人发生冲突,有事及时找到带队老师解决。
7、严禁离开集体和考点学校单独行动。有事确需要办需要向带队老师请,经带队教干和老师同意后方可结伴同行。
8、考试文具和贵重物品要自行保管好。
9、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带队人员的管理。记准带队老师手机号码,有事及时联系。
10、考生考试结束,集体返校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经家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学生签名:九年级XX班XXX
家长签字:XXX
20xx年X月XX日
安全保证书 篇8凡工程施工单位承担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工程或在本公司范围内进行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及发包单位向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经营中心承诺,保证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服从管理部门及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施工前办好有关工程申报审批及装修入场手续,并把《施工许可证》张贴在施工现场显眼处。施工作业人员及工作管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广百《临时出入证章》,违者将没收证件,并请出施工现场。施工工具、器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安全标准并保持完好状态,方可进场。
二、认真切实抓好防火、用电安全工作。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凡气、电焊及加热等动火作业前,按规定到物业经营部办理《动火证》并配备足够消防器材和指定监管人员方能施工,违者罚款20xx元/次;施工用电用水的接驳须在广百物业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电线不得乱拉乱接,违者扣违约款300元/宗;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燃烧杂物及生火熟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装修材料应按市或区消防部门的规定选用,并在材料或成品进场时,将购买阻燃材料的复印件交给安全督导员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或成品不得进场,并承担翻工和延误工期的责任。
三、施工中对隐蔽工程封闭前,必须经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检查认可方能继续施工;修改图纸或方案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物业经营管理部,经批准后方可动工,否则违例工程必须停止进行,并将违例部分恢复原貌,因而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支付。
四、严格遵守国家“生育”的有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员工生育的管理和教育,不招聘“三无”人员和违反“计生”规定的人员进场工作,并承担出现违反生育工作的责任。
五、在商场内施工,营业时间内不得进行大粉尘、大噪声及产生刺激性气味的作业。若工艺要求必须进行以上作业的,须提前向经营管理部申请安排在晚上关门后施工。
六、定期清理余泥、废料、垃圾、污水等,保持工地环境清洁,不随地大、小便,乱倒污水、染料、垃圾、杂物,违者罚款100元/次,并须负责清扫、修复工作。如因以上原因造成下水道淤塞,将负责一切清理费用。
七、爱护大厦的公共设施。材料运输和清运淤泥垃圾时,不得损坏货梯及楼梯等公共设施,如损坏按价赔偿。一切装修垃圾及建筑用料,必须放置于安全地方,避免置于高处,以免从高处堕下危及路人。
八、承担由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具、器械事故所造成的伤亡、火灾事故的全部责任。
九、施工完毕后,关妥所有窗门、水喉及临时用电开关,方可离开。
本保证书自工程实施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自然失效。如未能及时交回本保证书,贵单位在广百的施工工程将被立即停工。
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工程发包部门:(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保证书 篇9尊敬的XX:
为了确保我们的冬季卫生安全,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顺利完成学习任务,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
1、不私自下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滑冰或游玩。
2、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骑车上路,不追爬车辆。
3、不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4、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不打架斗殴。
5、不进入网吧,不吸烟,不喝酒。
6、未经家长同意不私自外出、住宿和远游。
7、不爬高,不进施工工地和有危险的禁区。
致此
敬礼!
XX
XXXX年XX月XX日
喜欢一个女孩,但被拒绝了,我该怎麽办?
酒店应该走司法程序解决此事。
顾客在酒店住宿被虱子咬伤,皮肤溃烂,这时酒店主动付医药费被拒。对方提出了高额赔偿酒店啊,不想答应,最好建议顾客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此事。因为法律是公正公平的,给出的判决结果,双方应该都能接受。
住酒店后脸部被虱子咬伤溃烂流脓,开张后发现床上有多只黑色的小虫,捉了一只活体,被医生检查后确认是虱子。但酒店方给出回应时称其他方面根本没有发现类似的虫子请来的专业消杀公司,也没有找到这种虫子,只是在医院看到了这个顾客,矿泉水瓶子中捉到的活体。换句话说,酒店除了这个顾客的房子以外,根本没有发现虱子,顾客捉到的活体是不是在酒店中发现的,还不能确认,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思考的问题。
酒店在事情发生以后也积极的解决问题,协助顾客去医院就诊,主动帮顾客支付医药费,但被顾客拒绝,不过酒店为顾客减免了一晚的房费没有不处理,这件事也没有不承认,但顾客对酒店的要求颇高,不但要求酒店承担所有的治疗费医药费,还要承担他照顾孩子的费用,更要补偿他误工费和损失费。顾客的这些要求上,酒店有点难以答应,双方因此陷入僵持状态。
双方通过反复协商以后,针对赔偿金额没能达成一致,这时酒店解决事情的最好方法就是走司法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顾客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要求酒店进行赔偿,到时法院会根据事实和的经过作出公正判决。作为酒店方只需要执行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就可以,这样对双方都公平,不会因为赔偿数额发生分岐。
酒店保安部发现火灾如何组织疏散逃生
先进性教育第三阶段工作总结
〔 作者:秭归县文化旅游局党委 转贴自:本站原创 点击数:5050 更新时间:2005-6-13 〕
根据全县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秭归县文化旅游局党委在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第三阶段动员大会召开之后,文化旅游局党委于4月29日召开了由全体党员参加的动员大会。对第三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会上,局党委书记马尚朝同志会议认真总结了第二阶段工作情况,对第三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和安排。通过召开动员会,为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抓住重点环节,务求整改实效
(一)理清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局党委针对前两个阶段中征求群众意见、开展党性分析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分析,找准了5个突出问题。其中有3个需要近期整改,一是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不够问题,二是“网吧”接待未成年人学生问题,三是加快发展问题;有2个是需要长期注意的问题,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问题;二是旅游安全问题。针对上述5个问题,局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将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同时,领导班子、各支部、每名党员都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整改。
(二)听取群众意见,完善整改方案
局党委拟定整改方案后,向上级领导、局机关全体职工、二级单位负责人、乡镇文化站站长、旅游企业负责人、文化经营户等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各支部的整改方案,同时征求了局分管领导的意见,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经过了局党委的审阅,党员个人的整改经过了党支部书记的审阅。
(三)建立工作制度,集中精力整改
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取信于民,局党委建立了整改工作责任制、整改承诺制、整改公示制,对需要整改的突出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在局机关以及新华书店、图书馆、文化馆、文物局等二级单位的办公楼前张贴,主动接受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全社会的监督。
1、围绕发展抓整改,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呈现出雨后春笋的良好局面。
第一,积极争取政策。
通过积极争取,县委召开了三个专题办公会,一是召开了县委常委旅游办公会,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县旅游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一区两线”(高峡平湖休闲度旅游区、九畹溪特色旅游线、乐平里——香溪河文化旅游线)发展战略;二是召开了归州旅游发展办公会,会议决定贴息50万元用于归州旅游开发,7月1日前归州屈子街对外开放;三是召开了乐平里、链子崖旅游开发办公会,研究解决了乐平里、链子崖景区及进出口道路建设等问题。
第二,加快新项目的开发建设。
一是加快了凤凰山建设开放步伐。今年,通过多方争取和积极探索,我局正式成为凤凰山开发业主,并通过集思广益,确立了凤凰山的整体开发思路。目前,屈原祠规划方案已通过国家三建委办公室正式评估,屈原祠建设用地地勘工作已全面展开,同时屈原墓已完成了拆迁工作。同时,我们根据县委、县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了凤凰山民居区对外开放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4月初组建了策划布展和民俗文物征集两个工作专班。为弄清凤凰山古建筑群的历史背景和特点,策划组前后三次到屈原镇、归州镇,联系相关人员对古建筑群的内部陈设、历史背景、外部环境进行了调研,并请县内民俗专家、外地(深圳、苏州、武汉)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多方征求意见,共同探讨,力争将凤凰山打造成三峡文物保护示范区、全国著名文化旅游区。目前工作专班已完成了一本约70000字的秭归民风民俗资料汇编,初步完成了民居区的整体策划方案,其中,重点民居、庙宇、牌坊等已基本完成了详细设计方案。水府庙东方巨人像章、、塑像展于5月16日完成陈列工作。民居区内部道路、给排水、环境、管网等规划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通过积极争取落实了建设资金,部分民居的包装策划已经完成,有望在年内对外开放。
二是启动了湖北省三峡文物保护中心项目建设。湖北省三峡文物保护中心项目由省文物局投资建设,主要建设包括文物保护、培训、展览、研究、修复等五大中心,规划总投资2000万元。它将集中展示三峡库区湖北库区出土的地下文物,该项目的建设必将进一步提升我县文物保护在全省的地位和影响,对增加凤凰山的文化内涵有重要意义。
三是完成了屈原文化艺术中心的设计工作。屈原文化艺术中心作为我县重要的文化建设项目,目前已由武汉建筑设计院完成设计工作,为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设计专家已住进秭归进行现场深入策划。
四是加快了链子岩景区一期工程建设开放步伐。链子崖作为高峡平湖和陆上观三峡的重要旅游景点,自去年以来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和建设。今年以来,该项目建设速度进一步加快,景区内2000米步游道、3栋吊脚楼、1座石头屋、1座大型古民居、归乡寺、放生池、旅游厕所等主要景点及配套设施已经基本完成,截止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投资300万元。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整个景区在今年端午节期间将对外试营业。
第三,加快了老景区的提档升级。
今年,九畹溪景区以“创4A,进长线,无障碍”为目标,加大了提档升级力度,投入100万元高标准完成了河道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家4A级景区要求,在漂流起点设置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为游客提供更加直观的信息,强化漂流起点作为景区游客中心的相关功能;在中转站设立更衣场所,为游客提供人性化服务;投资600万元加快九畹溪观光河段的综合开发,开辟三峡大坝——九畹溪一日游线路,优化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购买亲水龙舟,改善九畹溪峡谷内交通;加快九畹溪峡谷地缝综合开发,目前正在进行地缝水上平台建设,拟将杨林堂鼓、屈原祭祀活动等原汁原味引进景区;地缝周边生态观光休闲区开发正在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
同时,泗溪景区进行部分改造,修通了环行游览道路,建设了生态休闲场所,营造了比较浓郁的文化氛围。
第四,加快了旅游综合配套建设。
一是围绕乐平里旅游开发,屈峡公路建设步伐加快,预计年底可以全部通车。二是为做大做强九畹溪旅游,积极研究并设法全面加快九畹溪景区的旅游码头建设。三是全县投资100多万元整治了周聚路、芝九路,完善了九畹溪进出口道路的交通标识。四是进一步引导宾馆饭店走特色化、专业化路子,在增加数量的同时强化服务质量,海立酒店、世纪星酒店经过升级改造,被评为三星级酒店,结束了我县无三星级酒店的历史。
第五、加大对外营销力度。
今年,我们坚持长短线并重、突出长线的营销策略,主推“屈原故里,三峡秭归”主体形象,以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强化形象宣传和产品营销,使全县“两周”(周末、周边)市场格局正逐步向省外市场、三峡长线市场转变。
一是大力开展节会宣传。今年以来,与三峡商报、宜昌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了“摄影名家摄名景”活动,借助“首届全国自然水域九畹溪漂流大赛”展开了全面的旅游宣传,在凤凰山水府庙像章展览、凤凰山民居策划包装之际,集中开展了“凤凰山屈原文化村”景区的产品宣传。6月份,我们还将开展“我在屈乡过端午”、“屈原老家过端午”活动,举办新滩滑坡20周年纪念、2005年秭归端午节龙舟竞渡及链子崖景区推介活动;6至8月,在武汉举行秭归旅游武汉宣传周活动。
二是不间断进行新闻宣传。2001年以来,我局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旅游报及省市新闻媒体发表的新闻宣传稿件都在百篇以上,并且每年将这些稿件都汇集成册。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新闻宣传力度,其中关于先进性教育的稿件有2篇发表在《中国旅游报》、《旅游天地》国家级报刊。
三是强化广告宣传。旅游企业在《长江日报》、《楚天都市报》、《湖北卫视》、《宜昌日报》、《三峡晚报》进行了广告宣传,目前正在与长江沿线的县市、旅游集团公司、游船公司联合推介“大三峡”、“新三峡”旅游品牌。我局今年在秭归港口、县城入口制作大型的户外宣传广告,在湖北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播放秭归旅游扶贫广告,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策划之中。
四是进行网络宣传。今年我局在三峡秭归旅游网上发表各类信息达100多篇,在“百度”、“新浪”等国内知名网站上进行网站推广。
通过加大营销力度,今年秭归旅游形势明显好于往年,旅游旺季提前到来。归州“3+1”旅游项目从4月以来每天都有800-1000人游览,旅游旺季比往年提前近一个月,“五一”期间共接待游客50多条,接待游客2万多人,为历史最好水平。九畹溪景区除了雨天之外,每天接待游客都在千人左右。同时,全县市场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展,归州景区游客遍及全国各地,九畹溪景区巩固了原有的武汉、荆州等省内客源市场,开辟了以重庆为主要阵地的长江上游市场,而且客源比重较大。
2、围绕热点抓整改,全县网吧接待未成人现象得到有效扼制。
第一,争取县委、县人大、县、县政协重视。
根据网吧存在的突出问题,局党委通过积极争取,由县委副书记罗联峰、县长助理张池松、贾立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网吧进行了突出检查,对违规网吧进行了严肃查处。突击检查之后,县委、迅速组织召开了由人大、政协、、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消防、教育、团县委等部门参加的网吧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一是成立由县委副书记罗联峰、县长助理张池松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网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文化旅游局局长马尚朝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执法大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调遣。二是在第二季度对网吧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求教育部门开展学生远离网吧签名宣誓活动,请专家讲辅导课,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对上网学生进行严肃处理;要求电视台开辟专栏,对违规网吧予以曝光;文化部门聘请义务监督员,与工商、电信等部门协商,适时对城区网吧实施集中搬迁;公安部门设立网吧违规行业举报电话。
同时,根据“两会”期间的提议案,我局多次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面对面研究网吧监管措施,主动向县人大、县政协汇报网吧管理情况,请县政协帮助聘请网吧义务监督员,研究义务监督员对网吧进行监管的具体办法。
此外,我们根据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起草了《秭归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目前已报请县审批。
第二,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支持。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文化部门是网吧主管部门,公安、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网吧实施监管。作为主管部门,我局主动与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与工商部门联合,对无照经营网吧进行严厉打击。目前全县没有一家无照经营网吧。二是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文化部门虽然是网吧主管部门,但由于无权查验,导致在查处网吧接待未成年人问题上手段十分有限,因此,我局经常主动与公安部门联系,不定期对网吧进行检查。今年4月以来,我局与县公安局开展4次联合检查。三是与教育部门联合,引导教育学生深刻认识进入网吧的危害,并与教育、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未成年人“远离网吧”签名宣誓活动。四是与新闻部门联合,每周在县电视台报道网吧经营情况,对违规网吧予以曝光。
第三,主动出击,重拳整治,形成对网吧违规经营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制定了网吧违规行为处罚细则,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了网吧规范经营责任状。二是增加检查密度,从重从快查处。今年4月以来,我局局长、分管局长多次到网吧进行检查,局机关执法人员平均每3天开展一次检查,“五一”期间,也安排专班开展了以网吧为重点的文化市场巡查。截止目前,已对12家网吧进行了处罚,累计停业整顿达20多天,罚款总额达2万多元。其力度之大,处罚之重,均创历史记录。三是加强教育,注重引导。对城区所有网吧业主进行了培训;在县电视台《今日视点》栏目制作了一期专题,通过家长、学生现身说法,教育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对经营业主的法制、道德教育。五是聘请了50多名网吧市场义务监督员,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3、围绕提高自身素质抓整改,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明显增强。
第一,进一步强化了学习。
一是修改完善了学习制度,要求各支部要定期组织集中学习,要求干部职工每周自学2~3小时,每年做读书笔记不得少于1万字,认真开展以“学理论、学法律、学电脑、学专业知识、学待人接物礼仪”为主要内容的“五学”活动。二是严格了文件传阅纪律,要求办公室人员完善文件传阅手续,要求机关人员必须认真阅读传阅,并在传阅件登记表上签字,确保干部职工及时、全面了解政策法规和各方面信息。三是各支部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认真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党员干部个人按局党委的要求自学了《湖北旅游条例》、《公务员法》。
第二,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承诺站牌,通过县电视台将服务承诺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局机关全体党员公开了个人整改,主动接受监督。
通过取一系列措施,干部职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服务意识得到增强,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的主动性得到提高。整改期间,我局深入文化中心户,为中心户送设备,加强工作指导;“五一”黄金周期间,机关干部职工放弃休,深入景区进行巡回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行政执法人员深入乡镇,主动为文化经营户办理相关手续,减免相关费用;局机关、文化馆、艺术团主动深入九畹溪景区,为景区开展文化活动项目出谋划策;全国自然水域漂流锦标赛、端午节活动期间,主动为企业、为乡镇排忧解难,加强对文化活动的指导;办理提案议案的相关责任人,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联系、征求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受到一致好评。
4、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抓整改,各项制度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科学。
一是修改完善了党委议事制度、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支部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廉政制度等。
二是修改完善了机关管理制度,包括议事规则、学习制度、生活会制度、保密与档案管理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文书处理制度、财产管理与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老干部管理制度、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秭归旅游网站管理制度等。
三是出台了《秭归县文化旅游局服务支持文化旅游企业办法》。
四是已起草《秭归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并报请县审批,目前县正在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五是以文件形式下发了《秭归县导游人员管理办法》、《秭归县文化旅游局关于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的意见》。
六是继续推行旅游安全“零目标”管理模式,确保旅游工作“零疏漏、零隐患、零报告、零事故。
七是继续坚持安全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节日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每月至少对旅游企业、星级饭店进行一次检查;定期联合公安、工商、消防、交通等部门,对景区、宾馆饭店、码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每年开展旅游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三、公布整改情况,组织检查测评
集中整改工作基本结束以后,局党委向局机关、各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公布了整改措施落实的情况,并开展了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为100%。
四、加强宣传报道,展示整改成果
整改期间,局党委在《中国旅游报》、《旅游天地》等国家级报刊发表先进性教育文章2篇;利用简报及时报道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共发简报5期;在三峡秭归旅游网刊登了局党委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受到网民的广泛关注。
宾馆监控坏了按规定怎么处罚
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栓、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酒店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一节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警卫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楼梯口内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酒店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保安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 6、进行油炸食品、电烤食品电动机注意控制油温、油量,防止油锅着火。 7、变电所、配电室、空调机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8、生鲜处所有的排油烟机及管道,应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六章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要定期派人协助消控人员进行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房间内的烟感探测器需每年清洁检测。 3、要每年排放一次喷淋管网内的水,使喷淋系统管网内的水形成活水。 4、灭火装置、消火栓、喷淋、手动报警按钮每月检查一次。 8、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9、灭火器由部门派专人负责保管及外表卫生清洁,ABC干粉灭火器每两年由消防中心经过测试更换一次。
第一节 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部门主管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本部门辖区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各部门经理,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本部门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本部门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安全部经理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节 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部门每周进行检查一次。安全部会同各部门一月检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取防范措施。
第三节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酒店安全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并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酒店领导,酒店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四节 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酒店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维修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第五节 客房防火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的各项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务员要结合打扫整理房间及其它服务工作,随时注意火源、火种,如发现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棒等要及时熄灭后再倒入垃圾带内以防着火。 3、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检修,并报安全部。 4、要劝阻宾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学毒剂和放射性物品带进楼层和房间,如有劝阻不听或已带入的客人,应及时报告安全部。 5、要及时清理房间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废纸、报纸、资料及木箱、纸箱(盒)等以便减少起火隐患。如果客人房间可燃物品较多,又不让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门制定的住宿防火规定的,要及时报告安全部。 6、服务员必须做到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并维护好辖区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 7、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要做到逐房检查,注意保护现场和客人的财产安全。
第六节 前厅防火制度
1、前厅工作人员要随时注意、发现并制止宾客将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剧毒,放射性物质带进饭店区域,如宾客不听劝阻,应立即报告值班经理和安全部。 2、要随时注意宾客扔掉的烟头、火柴棒,发现后应急时处理。 3、所有人员必须会使用灭火器材,熟记就近灭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并做好保养和监护工作,发现有人挪动立即制止并报酒店安全部。 4、不准堆放废纸、杂物,严禁在行李寄存处休息。 5、发生火警后要对客人进行安抚,稳定客人的情绪防止出现混乱。 6、发生火情时,要及时报警并取应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宾馆(客栈)构成巨大的威胁.目前,国内外酒店对消防工作越来越重视。我们宾馆(客栈)投入了大量的资金,购买了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这对宾馆(客栈)消防工作起到厂积极的作用.但是宾馆(客栈)的消防工作应以预防为主,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 消防领导组的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第二节 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设防火组织,任命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消防安全责任人由 担任。 第三章职责 第—节 消防领导组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本单位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 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4、落实辖区内,消防设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责任制。 5、当火灾发生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客人至指定地点,搞好善后工作。 6、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对肇事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节 安全部经理职责 l、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内部的消防工作。 2、认真传达、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搞好本部门的人员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级义务消防组织,有开展教育和训练,配备和管理好消防设施与器材。 4、组织好防火救灾教育及防火安全检查,建立防火档案和制定灭火作战,确定重点,制定措施。监督落实隐整改工作。 5、加强防火工作日标管理,建立健全动用明火请示审批手续,对违反消防规定的重大问题,要当场制止,严肃追查责任者。 6、密切协作,认真追查火灾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9、监督各部门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节 消防主管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开展消防工作。 2、制定布置消防工作的安排,督导下属工作。 3、定期召开消防例会,传达贯彻安全部的决定和指令。 4、负责组织检查、监督各部门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消除火险隐患,检查消防器材、设备的管理下作。 5、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检查员工是否自觉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义务消防组织,对本部门义务消防员,应该排好班次,保证每个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在岗。 7、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对直接责任者提出本部门处理意见。 8、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客人及员工疏散 第六节消防监控员职责 1、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操作规程。 2、对机器设备的各种显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断。 3、发现火警后能及时上报并取相应措施。 4、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认真完成上级级领导指派的临时任务。 5、认真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做好交接班记录。
灭火预案
1、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有效的扑救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国家、酒店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让全体员工碰到火灾时忙而不乱,能各司其职。根据国家消防法规、结合酒店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预案。
2、组织机构:
3、灭火原则:
(1)先救人后救火,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2)首先疏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避免火势扩大。
4、各岗位应急程序:
(1)火灾现场人员报警及灭火:
①火灾现场第一发现人发现烟火时,立即拨通酒店消防值班室电话(8719)向消防值班人员报告,并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
②按响离自己最近的紧急报警器(手动报警按钮或排烟阀手动按钮)。
③用最近的灭火器材阻止火势蔓延。
(2)监控员:
①接到报警电话后,问明情况〈报警人姓名、职务、失火地点、火势大小、何种物质燃烧以及是否伤人〉,同时做好记录,并通知巡楼队员赶到现场。
②根据报警情况做出决定:确定火灾等级(一级或二级);
③接到报警信号(烟感报警信号、手动按钮报警信号)后,2秒钟内必须通知巡楼队员或最近场点值班队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报警现场,对火警确认并反馈;同时在消防主机上进行消音处理,记录火警的组号和位号。
④如果得到的反馈是误报或火警,应做好复位处理。
⑤如果得到的反馈是真实火警时,应在1秒钟内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主管立即赶赴现场,同时用对讲机连续两遍呼叫各持对讲机岗位;并且要求大厅岗和通道岗做好车辆秩序的维护,以备消防车和救护车到来时保持电能;宿舍岗队员立即通知宿舍所有人不当班人员2分钟内赶到指令地点。其它岗位1分钟内必须赶到火灾现场。
⑥时刻注意火势情况,并把监控镜头调到事故区域并录像,记录:
1、火警的具体部位;
2、火警大小及严重性;
3、燃烧物质的种类;
4、伤亡损失;
5、到位人员;
6、处理过程等,以便事后以书面形式汇报。
⑦电话通知保安部主管(必须报告起火的时间、地点、火情大小、何种物质燃烧)。
⑧根据火势情况,确定火灾等级;如果是一级,电话通知酒店总经理,副总经理,并要求前台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做好客人的疏散和解释工作。
⑨启动消防广播,使用时吐词清楚,重复播放(尊敬的各位宾客,请不要惊慌,本酒店正处于紧急疏散状态,请您关好门窗,利用房内防毒面具或湿毛巾捂住口鼻,按安全指示方向或跟随服务员从楼梯口有秩序靠墙离开)。
(3)巡楼员:
①当接到监控员的通知后必须在2分钟内赶到准确的火警现场。
②赶到现场后立即查看,确认火警真,如果是楼层应立即
消音再确认,发现是误报或报应马上复位并通知监控中心,误报或报的原因。
③确认为真火警应第一时间通知监控中心,并报告火灾的大小、何种物质燃烧,有无伤亡情况。
④火势小时应利用周边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⑤火势较大时应取隔离周围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并会同前来的同事一起参与灭火工作,听从现场最高指挥者的指挥。
⑥事故后以书面形式把事情的详细经过向部门主管汇报。
(4)大厅岗:
①负责停车场和大门口秩序,做好车辆疏散指挥,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和大堂。
③为赶到的宿舍待命人员指引方向并报告火情。
④当消防车或急救车到来时,引导他们到达火灾现场并简单介绍火势和伤亡情况。
⑤时刻注意电台、报社记者的出现,当发现后应进行适度制止,并汇报上级,以便做出及时必要的安排。
⑥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5)通道岗:
①负责维护通道周围车辆秩序,保持消防车道畅通。
②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入内,防止不法分子乘机破坏或混水摸鱼。
③为疏散出来的客人指引方向,并协助房务部主管做好稳定客人情绪和安顿工作。
④阻止已疏散到楼外的客人再回到楼里或企图进入房间拿东西。
(6)保安部不当班人员:
①接到通知后应在2分钟内赶到监控中心前坪穿消防战斗服集合,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②不当班主管到场清点人数、分派任务,按大厅岗指引的方向带领所有人员携带灭火器材赶赴现场进行灭火。
③如果是一级火灾,不当班人员服从主管或最高指挥者分配,赶赴火场进行戒备,并组织其它部门人员集结,准备适当器材组织客人进行疏散。
(7)保安部当值主管
①当接到火警报告后,应在2分钟内赶赴现场。
②组织当班队员利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③火势较大时,要沉着冷静,合理安排队员防止火势漫延,同时要求监控中心通知房务部电话通知各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准备。
④如总经理不在现场,而火情严重急需消防队救援时,指示监控中心向“119”台报警,并向随后赶到的上级领导报告情况和取措施。
(8)前台:
①接到二级火灾报警通知后,应电话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
②如接到一级火灾通知后,除通知各部门经理、主管外,另需通知总经理、副总经理。
③当接到火灾通知后,值班接待员必须立即把最新入住的客人身份资料用打印机打出来,并将客人的登记卡收齐,并和客人身份资料一起带到客人集合地点,以备清点客人时使用。
④火情发生后,如果说有客人查问,表示关切,如无领导和总经理特殊指示,值班人应委婉做好解释。
⑤前台值班员必须掌握酒店领导号码,以便随时取得联系。
(9)工程部:
①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立即切断失火楼层上下三层的所有电源,停止二部客用电梯并保证电梯内无人。
②非当班人员应带齐所配工具立即赶到酒店前坪集结,向现场指挥人员靠拢,准备酒店全范围内的设备修复工作。
③派人监督机组和机组的运转情况,确保正压送风和排烟机工作正常,确保疏散途中安全。
④确保应急电源工作正常,使应急指挥灯发光,要派人带手电筒去各疏散楼梯检查。若发现应急灯损坏应及时更换。
⑤楼层空调系统要关闭,停止送排风。
⑥逐路切断电源,包括动力电源,只留应急供电线路。
⑦切断生活供水,但要保证自来水外线管供水正常,以确保消防供水。
⑧通知锅炉房切断蒸气和热水供应,但要注意锅炉的安全。
⑨切断煤气和柴油供应并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安全。
(10)房务部:
①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以免造成混乱场面,指令前台接待准备回答客人的询问电话。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每楼层指派一到两名服务员带备用钥匙检查各房间及洗手间,确保无客人后,在门上标“V”符号表明此房间已无客人。
④房务部经理必须带上酒店手电、万能钥匙以及房务部所用频道的对讲机。
⑤房务部主管负责客人疏散引导和安顿。
⑥房务部员工在疏散客人时要边疏散边喊话(请不要惊慌,跟我来)。
(11)餐饮部:
①餐厅经理向全体人员通告火情,调节控制好大厅和包厢以免造成混乱场面。
②指派专人组织客人以疏散,让客人不要惊慌有秩序地疏散出去,到集合点集中。
③派人对餐厅和每个包厢进行检查,看是否有未熄灭的蜡烛、固体酒精炉、烟头等物要将它们彻底熄灭。
④最后切断电源锁门离开。
(12)财务部:
①出纳人员要整理好钱物,把库房和抽屉锁好。
②所有人员把自己管理的文件和帐目整理好,安全地保存起来。
③电脑房要确保电脑资料的完整。
④检查办公室、垃圾筒等不要留下未熄灭的烟头。
⑤通知所有人员按顺序进行疏散,关闭电源后,锁门离开。
(13)人力部:
①锁好所有重要文件和人事档案。
②关闭办公室内所有电源开关。
(14)营销部:
①锁上所有重要的文件。
②切断办公室的电源。
③携带合同档案前往集合地点。
(15)员工厨房:
①员工厨房接到疏散的通知后,关闭各种电器、空调、及电源开关。
②熄灭厨房所有火种。
③疏散饭堂用餐员工全部离开后,随之离开。
5、疏散方法及注意事项
(1)疏散的唯一途径是消防楼梯。
(2)火灾情况下,所有的电梯自动锁在首层。切记:千万不能乘坐电梯疏散。
(3)一般情况下,要使用最近的楼梯疏散。如果某楼梯被烟雾封住时,尽可能使用其他楼梯疏散。因为疏散楼梯有正压送风和排烟功能,疏散时比较安全。
(4)进入疏散楼梯后,要沿着楼梯往下走。不要因为下面的烟雾大,而试图往上走。
(5)如果走廊里充满烟雾,要注意寻找紧急的指示灯,朝着指示灯的方向走,千万不能搞错方向。
(6)当直立行走困难时,应弯腰前进或跪在地下爬行。因为在底部保留着一部分新鲜的空气。
(7)其他各楼在一层有直接通到楼外的安全门,要记住到一层后应该要往楼外走,不要再沿楼梯走到地下室。
(8)疏散到楼外后,请到酒店前坪集合,不要随便离开。
6、疏散集合地点:酒店前坪空地。
(1)前台人员要携带住房登记表,对疏散出来的客人逐一进行清点,尤其是在前台上有登记的残疾客人,一个也不能漏掉。
(2)保安部要加强集合点周围的警卫工作,确保客人的财产安全,防止有人捣乱、进行破坏。
7、现场指挥者要求:
(1)由最早赶到现场的最高职务者担任灭火指挥员,灭火指挥员职务由高到低排列顺序为:总经理、执行总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值班经理各部门经理、依次类推。
(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8、酒店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9、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0、要求: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
在这里都可以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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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泄露客人信息,根据我国律法会如何处理此事?
国家是没有强制性的要求宾馆必须安装监控系统的,不过地方上就不好说了。有的地方有规定,一般都是宾馆可以自己决定安装与否。但很多消费部门公安部门会以检查不合格要求你安装的。
宾馆监控坏了,如果住酒店的客人财务被盗,住店客人受到损失,宾馆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一般不会超过损失的20%,毕竟损失是小偷直接造成的,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酒店监控正常就不要承担责任了。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合同法》就可以起诉酒店了,因为它没有提供相对安全的服务,间接造成消费者损失。
扩展资料
(一)关于违反旅馆业开业、变更有关规定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1、旅馆业经营单位未经所在地公安机关许可擅自营业的,以及洗浴场所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住宿服务的,无论其是否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擅自经营需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并予以取缔。
2、依法设立的旅馆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未向公安机关备案并变更《特种行业许可证》副本的,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
3、经公安机关批准开办的旅馆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以及公安机关检查发现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未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抄告工商部门处理。
(二)关于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旅馆相关工作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旅馆主管人员指使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1、未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
2、发现住宿旅客冒用他人件或者使用件登记住宿,未予制止或者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仍按照旅客提供的证件登记的;
3、未按要求及时录入传输或者报送住宿人员信息以及“无客”信息的。
凌晨2时至上午8时接纳顾客在场所内休息的洗浴场所,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对未按要求及时录入传输或者报送“无客”信息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因旅馆系统故障未及时录入传输住宿旅客信息,且旅馆业经营单位已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按要求落实补救措施的,不予处罚。
4、旅馆前台登记人员按规定登记后,登记的住宿人员擅自留宿他人,旅馆业工作人员未及时进行制止,补办登记手续,或者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旅馆经营者或者有关主管人员。
5、旅馆业工作人员根据住宿旅客提供的《居民》、《临时居民》、附照片的《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旅行证》、外国人《护照》以及《军官证》、《武警》、《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等有效件,如实登记旅客姓名、件种类和号码的,均视为已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三)关于违反《居民法》有关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住宿旅客在办理住宿登记时,冒用他人居民件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的,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的,依照《居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四)关于违反内部治安保卫规定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存在治安隐患的,可以认定为违反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规定,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治安保卫人员的;
2、治安保卫机构、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3、未建立并执行值班巡查、财物保管、消防安全、治安防范教育培训等制度的;
4、治安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5、其他违反《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行为。
(五)关于旅馆工作人员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旅馆业工作人员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旅馆业主管人员指使工作人员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同时处罚该主管人员。
在公安民警依法开展治安检查、侦办案件时,拒不提供登记簿等相关资料的,可以认定为“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六)关于吊销许可证
旅馆业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情节严重,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
1、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不制止旅客带入危险物质、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告,或者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罚3次以上,经告知仍不改正,又因上述行为之一,应当受到公安机关处罚的;
2、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质,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
3、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旅馆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或者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足以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4、违反管理规定,导致发生重特大案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七)关于取缔
取缔无证经营旅馆,是公安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终止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从事旅馆非法经营活动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精神,公安机关在取缔无证经营的旅馆时,可以进入无证经营的旅馆进行检查,向无证经营的旅馆工作人员、住宿旅客等调查、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扣押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扣押与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设备等财物。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依法作出以下处理:
1、责令停止旅馆经营活动;
2、收缴专门用于从事旅馆非法经营活动的设备等财物;
3、追缴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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