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区门票收入用缴纳印花税吗
2.5a景区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到目前为止旅游业属于传统服务业,还没有实行营改增,还要计算缴纳营业税,所以对于旅游企业来说,还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的。但是营改增是大势所趋,估计到2016年基本都要实行营改增了,到那时,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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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门票收入用缴纳印花税吗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所销售的门票的业务,应当按照“文化体育业”税目,3%税率交纳营业税。
门票与观光车及缆车等收入无法分开的,应按旅游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依税法规定,当两种税目无法分开的时候,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
5a景区的涉税问题有哪些
旅游景点门票按文化体育业征收营业税,税率3%;门票与观光车及缆车等收入无法分开的,应按旅游业征收营业税,税率5%。
正常按营业额的5%缴纳营业税和按利润20%或25%缴纳企业所得税要交的,如果还有零售业务的话,还要交增值税,小规模3%。
税务人员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收营业税。其税率是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景名胜区景点经营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254号)的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经营旅游游船、观光电梯、观光电车、景区环保客运车所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旅游业”征收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并取“一票制”收费方式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从高适用税率。其“服务业—旅游业”税率是5%。因此,旅游景点内的门票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提供观光电车、游船、索道等多项增值服务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服务业—旅游业”税目缴纳营业税。对于实行一票制收费的,若能分别核算各项目,则分别按各税目征税,若不能分别核算各税目或核算不清的,则从高适用税率。